一、研究目的: 评价脐带MSC治疗失代偿期肝硬化的有效性和安全性。 研究疾病:失代偿期肝硬化 伦理委员会批准:是(福建医院干细胞临床研究学术委员会) 经费或物资来源:福建医院配套经费、 山东省齐鲁细胞治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研究类型:干预性研究 研究设计:非随机对照试验 治疗组:静脉输注脐带间充质干细胞,输注总量4×10^8个细胞,分4次输注,在第0、7、14、21天分别进行一次脐带间充质干细胞输注,输注期间常规药物治疗。对照组:给予常规药物治疗。 1.临床确诊为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。2.年龄在18到65周岁之间。3.乙肝/丙肝肝硬化经病毒治疗,HBV/HCV病毒载量低于检测水平超过6个月,肝功能仍处于Child-PughA级以下或MELD评分10。4.其他原因的肝硬化,肝功能代偿不完全。5.经内科积极至少治疗6个月,病情仍反复加重,至少因肝硬化并发症如大量腹水、自发性腹膜炎、消化道出血及肝性脑病住院1次以上。6.需间断补充白蛋白及应用利尿剂治疗。7.白蛋白<35g/L,总胆红素<μmol/L,凝血酶原活动度>30%(凝血酶原时间<20s),大量腹水控制到中等以下,自发性腹膜炎及肝性脑病(II级以下)已控制,Child-pugh评分≥7分。8.近一个月内无消化道出血病史,评估近期门静脉高压消化道出血非高危人群。9.无条件接受原位肝移植。10.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。 1.合并肝脏或其他脏器的恶性肿瘤或有既往肿瘤病史。2.并发消化道出血、自发性腹膜炎、肝性脑病、肝肾综合症以及急性感染发作期。3.有严重的心、肺、肾或血液系统疾病及衰竭状态患者。4.怀孕或哺乳期妇女。5.过敏体质。6.有酗酒、药物滥用史,并未能有效戒除者。7.3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。8.研究者认为的患者不宜参加本研究的其他情况。 福建医院肝病中心朱月永 Email:ezhu